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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苏财规〔2010〕12号
2010-06-02
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索 引 号014000677/2010-03696信息分类政策法规制度
发布机构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0-06-02
信息名称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时 效失效

苏财规〔2010〕12号
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市县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,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9]124号)规定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1.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

  1.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
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

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
附件下载 :苏财规2010-012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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